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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借力“互联网+”加强防雷安全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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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来,市局建立完善全市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职能,以“互联网+”为支撑着力构建防雷安全生产监管新模式,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不断优化部门工作流程,防雷安全监管取得明显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政府领导、企业主体、气象监管、部门联动”的防雷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形成。2017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就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快整合优化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方式、认真落实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及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意见,进一步明确市、县政府领导职责、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职责,对落实年度考核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出台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将防雷安全生产纳入全市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气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清单。我局与市安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将气象灾害预防和气象相关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关口前移,对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及整改,建立并公开重点单位名录和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共享、部门合作联动工作机制,教育培训,法治科普宣传等作了具体部署。 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 市局成立深化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暨防雷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设立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以执法机构名义承担日常防雷监管职责。一是建立完善“两库一清单”。制定《扬州市气象部门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2017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2017年执法监管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两库一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二是组织双随机抽查。下发《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对74家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情况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与市建设局顺利完成防雷许可整合后的交接工作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保留的防雷许可职能纳入市建设局牵头的联合审图和竣工联合验收流程;与安监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汛期气象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抽查工作,并联合对市区14家加油站开展专项检查;与文物部门联合对6个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借力“互联网+”,构建防雷安全监管新模式 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构建“互联网+防雷安全监管”新模式,有效提升防雷安全监管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一是开发功能全面的监管平台。平台基于GIS展示企业信息、雷灾信息地图,包括基础信息、信用评分、雷灾管理、检查任务(包括防雷、气球等项目的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企业自查自报、任务下发等)、报表中心、公共信息、单位组织、系统管理、系统日志等模块;具有标准规范和基础信息随时查阅、检查统计结果自动导出及网上下单、网上通知、网上申报、信用管理等功能,实现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事项全程信息化。二是同步开发移动端手机APP。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检查单位和时间、现场检查过程、检查人员现场轨迹、检查结果等,通过手机APP将检查项目相关资料图片实时传送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防雷安全一体化监管”新模式,形成企业和监管部门、现场和后台以及线上和线下互动的一体化监管新格局。平台一经推出,即得到所有执法监管人员的青睐,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专程前来调研学习,市法制办、市优化办及市审改办等部门充分肯定并推广应用。 四、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优化监管工作流程 在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能过程中,我局始终把建立健全气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作为认真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能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一是组织修订《扬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防雷行政许可、技术服务和监督检查等行为。二是建立完善防雷行政审批窗口制度。现有的13项气象行政审批权力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全部确认为“不见面”事项,各项目事项清单、办理指南等与“一张网”有效链接,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三是制定落实事中事后和中介服务机构制度。制定落实全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气象行政执法风险防控制度及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制度,修订涉企气象行政执法“容期整改”实施细则,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及参照执行标准,不断规范监管行为。开展清理规范防雷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对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开展监督管理、考核、信用评价和星级评定等工作。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制定执法人员行为规则,开展模拟执法训练、评议考核等;组织参加省局和地方法制机构教育培训,47人取得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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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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